南市地政局呼籲民眾購屋前應謹慎評估 勿受不當行銷影響
彪網媒/台南 新聞中心
平均地權條例新制-炒房(圖/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提供)
近期隨著景氣復甦,科技題材發酵,加上貸款政策等利多影響下,臺南市113年1至5月之建物買賣移轉(12,136棟)及建物第一次移轉(4,607棟)皆較112年度同期(建物買賣移轉8,680棟;建物第一次移轉3,362棟)增加逾30%,顯示房地市場交易持續熱絡,惟有部分不動產個案,藉由網紅或以飢餓行銷方式,營造搶購熱潮假象,迫使買方在資訊不充分的情況下,輕率倉促決策。黃偉哲市長表示,不動產不應淪為炒作的工具,尤其是利用虛假的行銷手法,更應予以重罰。
近來部分不動產業者藉由網紅以房市利多的素材,使用較誇大之行銷方式,造成消費者對於房屋稀缺的誤解,在未考量自身負擔能力情況下,進而衝動購屋,後續恐滋生交易糾紛;財政部及央行目前持續就貸款條件及成數等滾動式調整作為,如新青安貸款政策,已拍板要求新貸戶簽署自住切結書,並增訂新青安貸款專案優惠每人限貸一次,針對疑似人頭戶的可疑態樣進行稽查,落實貸後管理,若查證屬實者需追繳利息,市場後續恐有不少變數,加上平均地權條例限制換約轉售政策施行,消費者履約過程中,伴隨著許多風險。地政局長陳淑美提醒消費者,依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禁止轉讓予第三人,除有特殊情形外,轉讓契約將依規定裁處50萬至300萬元罰鍰,如因歸責於買方致無法履約,恐有需支付違約金之風險,購買房屋前應理性評估負擔能力,勿輕信不當之行銷手法。
地政局提醒,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可對外營造銷售熱絡假象,銷售方式不可影響房地市場交易秩序,如有散布不實資訊或營造熱銷假象疑慮者,地政局將會同消保官發動聯合稽查,如有炒作屬實,將依規定處100萬至5000萬元罰鍰。陳淑美局長進一步呼籲業者應自律,行銷手法切勿誇大,勿刻意營造熱銷假象或散布不實資訊,影響交易秩序,共同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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